了解更多

转载--公司破产重整案

发布日期:2023/9/12 阅读量:132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案件要点(1)找准症结,确定审理思路。

      经审查发现虹桥公司的核心资产不在于固定资产,而在于盈利能力,且该公司拥有预拌混凝土特许经营资质,具有通过重整获得新生的极大可能。

      (2)探索重整期间封闭运营模式。

      管理人按“企业内部审批流程不变,财务收支及用章由管理人最终审批,生产经营决策管理人参与”的经营监管方案,从印章使用、合同监管、财务审批、人事流动等各方面对企业进行依法监管,严格把关。

      (3)在市场中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

      (4)依靠地方党政,破解重整难题。

      在遇有重大事项或棘手问题时,积极主动寻求地方党政的支持,妥善协调处理了码头整治、房产办证、环评立项、重组融资等重大棘手问题。

      (5)程序司法主导,强化监督指导。

      法院积极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建立工作周报制度和重大事项专报制度,要求管理人每周就破产重整各项事宜进行书面汇报。

      (6)程序公开公正,尊重债权人意思自治。

      破产重整程序信息公开,及时向债权人披露破产进程,充分听取债权人的意见,争取债权人的支持与配合。

      基本事实浙江虹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一家混凝土预搅拌生产企业。

      由于种种原因,虹桥公司长期高负债运营,并且对外担保数额巨大,对到期债务不能全部清偿。

      虹桥公司因涉及民间借贷等多起诉讼案件,多家法院已查封了虹桥公司的银行帐户、对外投资的股权、房产、车辆等资产作为保全。

      据债务人反映其自有负债规模已高达5.3亿元,而其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1亿元,其资产已不足以偿付其全部债务。

      2013年2月4日,虹桥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长兴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重整时效长兴法院运用企业破产法的重整制度,把握好利益平衡,重视发挥管理人的作用,引用市场化机制公开招募投资者,通过债权人意思自治和会议表决机制成功盘活资产,实现了多方共赢。

      企业凤凰涅槃起死回生,保留了职工就业机会,又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利益,提高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还有效化解了5家担保单位因联保而引发的债务危机,并加快推进了15家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处置。

      虹桥公司在重整期间,上缴国家税收近700万元,企业150名职工近300万元工资债权得以全额受偿,对普通债权的清偿研究制定了“10万元以下债权全额清偿,10万元以上同比例清偿”的方案,普通债权受偿比例最高达33%,与破产清算条件下的普通债权清偿率相比提高25%,切实维护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审理法院】长兴县人民法院


湖南著名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qitafuwu)提供邵阳市刑事刑法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