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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十

发布日期:2023/9/20 阅读量:87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杨某诉火某肖像权、名誉权纠纷案  2014年11月初,被告火某用原告杨某(女)的真实肖像作为QQ头像在空间里传播淫秽信息及图片。

      事后,杨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火某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之后,杨某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被告火某停止侵害、从网络上删除原告肖像、恢复名誉并在网络上公开赔礼道歉;依法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

        凉城县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火某立即从QQ账号中删除杨某的肖像及空间内的淫秽信息及图片,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履行;被告火某在QQ空间内给原告杨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日内履行,且自道歉之日起30日内不得删除;被告火某赔偿原告杨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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