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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典型案例】山东高院海事海商典型案例六

发布日期:2023/12/21 阅读量:60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案例6 蓬莱市登州镇西庄村委会与长岛县海运公司海上采矿损害赔偿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蓬莱市登州镇西庄村村北有一处浅滩,该浅滩构成一道天然屏障,使该村免遭各种风浪的侵袭。

      自1986年至1991年长岛海运公司的采砂船在该浅滩采砂,使该村岸边的沙滩变窄、消失,海浪逐渐侵蚀海岸,造成村民民房倒塌。

      为鉴定损失原因,西庄村民委员会聘请国家海洋局第一研究所的专家进行鉴定认为,造成西庄的海岸侵蚀的主要原因是海上浅滩采砂。

      西庄村委会据此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土地损失430万元,并要求赔偿护岸工程费650万元。

      长岛县海运公司在诉讼中否认自己的责任,提供了一份专家报告。

      青岛海事法院审理期间,聘请了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对两份专家报告的科学性进行了鉴定。

        二、裁判结果  青岛海事法院认为,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对双方举证的专家报告及依据的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和审查,出具鉴定意见为,西庄村委会提供的专家报告,“实测数据较多,论述与分析较全面”,其结论较为客观。

      法院据此判决长岛海运公司赔偿西庄村委会因海岸侵蚀造成的土地损失945000元,并补偿其护岸费用1,559,800元。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7月31日维持上述判决。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海洋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海岸侵蚀是我国沿海地区普遍存在的现象,海洋环境改变的原因往往比较复杂,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即使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其后果也不一定立即显现。

      除此之外,此类案件技术性比较强,往往会有专家介入。

      对于如何区分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如何采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专家的意见,本案的审理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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