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

不是所有因工作受伤都叫工伤

发布日期:2024/2/28 阅读量:217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丨案例 · 壹丨小林是某单位的在职职工。

      有一天,他跟单位说他的右手肘在工作时不小心摔伤了,请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后来其单位通过调查了解到,小林虽然酒量不咋的,但平时喜欢小饮一口。

      当天中午,他和外地来的同学一起在酒店喝了一小瓶白酒。

      可能白酒后劲足,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个跟斗,将右手肘摔伤。

      摔伤的当日下午,其单位便请小林配合到医院治疗。

      同时,护士姐姐抽取小林的血液检测,发现其酒精含量达到每毫升 116 毫克,仍属于醉酒状态。

      来到第二天,单位负责人根据酒精检测结果告诉小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他因醉酒而摔伤,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小林当时就不答应了,于是以本人的名义申请工伤认定,可是当地人社部门认定为非工伤。

      小林非常不服气,果断提起行政诉讼。

      最后结果显而易见,法院判决小林败诉,支持了当地人社部门非工伤的认定。

      丨案例 · 解析丨可能有不少伙伴感到奇怪,小林处于醉酒状态时上班工作,意外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这里注意一下,「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必须有权机构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法院判决书等;「故意犯罪」应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丨案例 · 贰丨小王是某机械厂的车工。

      有一天,在上班期间干完了车间主任分派的加工任务后,眼瞅着脚下剩余的圆钢突发奇想:何不用它加工一对哑铃,拿回家去锻炼身体呢。

      当他做好一个哑铃从车床上往下拿的时候,一不小心砸在自己的脚上,造成三个脚趾粉碎性骨折,住院花了 5000 多元,在家休息了差不多 3 个月。

      事故发生后,小王以自己是在上班时间、工作岗位上发生事故为理由,要求上报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过调查,作出了非工伤的认定。

      丨案例 · 解析丨小王的确在上班时间、工作岗位上受伤的,为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1 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小王虽然强调自己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的事故伤害,但他只强调前两条,忽略了「因工作原因」这一条。

      小王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到的伤害不假,但他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

      王某在完成了工作任务后可以休息,也可以报告车间主任再领工作任务,而他为了自己锻炼身体去做哑铃,属于工作时间干私活,不是因工作原因,所以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湖南劳动工伤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laodonggongshang)提供邵阳市劳动工伤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