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

转载 2、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务派遣不同于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对外劳务合作项下的对外劳务派遣

发布日期:2023/4/8 阅读量:253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裁判观点】,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务派遣不同于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对外劳务合作项下的对外劳务派遣,前者是劳动争议,后者是经济纠纷。

      ,【案例来源】,闫江与西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合同争议纠纷案,一审: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09)碑民一初字第149号;,二审: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西民二终字第1172号,【判决认为】,西安国际是国家商务部授予《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并专门经营对外劳务输出(外派劳务)的中介公司。

      2007年2月与中东公司签订了劳务合作合同,约定双方建立劳务合作关系,向中东公司提供一批熟练技术工人,服务于中东公司在阿联酋的建筑工地。

      闫江与西安国际签订了阿联酋劳务派遣和雇佣合同,并填写了劳务人员出国保证书,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符合外派劳务输出法律关系的特征,闫江与西安国际之间形成了外派劳务输出法律关系,与中东公司之间形成雇佣劳务法律关系。

      而闫江认为合同签订后,其与西安国际双方形成了劳动关系,本案应属劳动争议纠纷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参见:邵永利、王平:“涉外劳务纠纷的性质”,载《人民司法·案例》2009年第22期。

      


湖南劳动工伤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laodonggongshang)提供邵阳市劳动工伤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