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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之一

发布日期:2023/7/26 阅读量:239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单位中断缴纳社保致员工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法院判决全额赔偿俞某某于2007年10月进徐州某机械公司处工作,2010年4月13日,俞某某在该公司车间在用行车吊运动臂油缸时被砸伤,经住院清创缝合加内固定手术。

      2010年5月认定为工伤,2012年8月评定为八级伤残。

      该公司因中断为俞某某缴纳社保费用,致使俞某某未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13年6月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某机械公司解除与俞某某劳动关系,一次性支付俞某某伤残补助金等118570元。

      某机械公司不服该裁决,提起诉讼。

      铜山区法院2014年5月作出判决: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某机械公司一次性支付俞某某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合计118570元。

      某机械公司上诉,市中院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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