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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担保是指什么(债的担保的基本方式)

发布日期:2023/5/18 阅读量:411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债的担保是指什么(债的担保的基本方式)

一、债的担保是指什么

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 债的担保有一般担保与特别担保之分。债的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必须以其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总担保。它不是特别针对某一项债务,而是面向债务人成立的全部债务。此种担保在保障债权实现方面有明显弱点,即在债务人没有责任财产或责任财产不足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债权便全部不能或不能全部实现。所谓特别担保,即通常所言之担保,在现代法上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

债务担保就是债务人或者是第三人为了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向债权人所作出的担保。担保可以是人保,也可以是物保。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通俗地说,就是比如A找你借钱,你担心到期他还不了你的钱,你要求他找第三人做保证,保证他还不了钱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给你把钱还了,这个第三人做的事就是债权担保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为了担保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从我国担保法的内容看,债的担保应当说是指以当事人的一定财产为基础的,能够用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方法。担保法上的担保,又称债权担保、债的担保、债务担保,是个总括的概念,内涵丰富,外延极广。在我国的立法上并未对此下一明确的定义。 这是我查的,嘿。

二、债的担保的基本方式

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债权担保的五种担保方式,如下: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二)债权担保的五种担保方式,具体有以下区别: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2、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3、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债的担保方式有以下几种:(1)保证,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2)定金;(3)抵押;(4)质押;(5)留置。

债的担保有一般担保与特别担保之分。债的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必须以其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总担保。它不是特别针对某一项债务,而是面向债务人成立的全部债务。此种担保在保障债权实现方面有明显弱点,即在债务人没有责任财产或责任财产不足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债权便全部不能或不能全部实现。所谓特别担保,即通常所言之担保,在现代法上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条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1、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保证担保。民间借贷中的保证,是指贷款人与保证人约定,当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借款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民间借贷保证可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3、质押担保。质押指的是为担保债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没什么特别有利不利的,如果债务人有清偿能力和清偿意愿,没有担保债权也是安全的。反之,有担保的债权也未能能够全部实现。采用哪种担保方式还是要看实际情况,实务中用的比较多的往往是物保加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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