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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案例-舒某诉博尔置业公司代位请求权案

发布日期:2023/9/6 阅读量:183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案情]浙江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甲建设公司)于2012年7月12日同舒某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1、本项目保证金400万元由舒某打入公司账户,以后若无出现意外,按主合同的退保方式逐笔退还;2、本保证金实行专款专用。

      后甲建设公司于2012年8月7日将这400万元保证金汇入乙置业公司账户。

      至2013年7月26日止,乙置业公司共向花园建设集团退还了200万元保证金,该200万元已由舒某于2016年6月实际收回。

      但至2016年8月仍有200万元未退还。

      后舒某以代位请求权起诉乙置业公司,法院判决支持其诉讼请求。

      [点评]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本案中,根据协议舒某享有对甲建设公司200万元的债权请求权,而甲建设公司享有对乙置业公司到期债权,由于甲建设公司怠于行使其对乙置业公司的到期债权,舒某可以依法请求直接行使甲建设公司对乙置业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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