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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办理的某寻衅滋事案当事人被羁押107天后获释

发布日期:2024/10/21 阅读量:126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日前,我所卢晓亮律师承办的某寻衅滋事案当事人被羁押107天后获释。         该案发生于2021年,当事人因在网络上发表言论,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家属第一时间委托我所卢晓亮律师承办该案。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数次往返看守所和办案单位,反复了解、核实案情,并与办案单位沟通案件情况。         经会见当事人并核实相关案件情况,承办律师认为当事人的言论并无不当,均属正常言论范畴,且未对他人实施辱骂、恐吓等行为,其行为也没有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更未对社会秩序造成现实破坏。承办律师基于上述判断和分析,向办案单位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办案单位以不符合释放条件为由,未同意辩护人的取保候审申请,并对当事人启动了精神病鉴定。         鉴定结束后,办案单位就当事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辩护人第一时间向检察院提交了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并与承办检察官就当事人的行为定性、主观恶性、行为后果以及不批准逮捕的社会危险性等进行了多次沟通,并认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个公民都应对自己的网络言论负责,但对于当事人的行为应重在批评教育,强化管理,而不易按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最终当事人在被羁押107天后,由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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