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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的解除

发布日期:2023/5/3 阅读量:67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1.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或保全错误的。

      ,2.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3.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4.债务已经清偿的。

      ,5.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

      ,6.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7.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8.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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