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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劳动争议相关案例六

发布日期:2023/8/14 阅读量:89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无故扣发工资【案情简介】:刘某于2016年9月18日入职某网络科技公司,9月18日至22日刘某在公司上班,但忘记在钉钉上班软件签到考勤。

      公司依据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未在上班软件签到的按旷工处理,并按当天工资的两倍扣罚”对刘某进行处理。

      【案情解析】:仲裁委审理后认为,刘某已履行劳动义务,被申请人扣除申请人该期间的工资,并扣罚一倍工资的行为,于法无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仲裁委遂裁决该公司支付刘某2016年9月18日至10月11日工资合计24597元。

      一句话提醒:工资不是你想扣就能扣,请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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