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

涉外抚养权纠纷的管辖

发布日期:2023/5/13 阅读量:80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

      


湖南涉外服务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shewaifuwu)提供邵阳市涉外服务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