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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情形,旅游者向谁主张赔偿

发布日期:2023/4/25 阅读量:67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一条,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

      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

      但是,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四)组团社,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五)地接社,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六)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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