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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离婚律师:在什么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发布日期:2023/6/24 阅读量:81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在什么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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