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DRESS邵阳知名律师网
-
EMAILtieqiaolawyer@163.com
-
CALL US
-
WEIXIN18907390038
具有人事管理职权的劳动者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时应举证证明用人单位拒不订立劳动合同的事实,(一)基本案情,李某于2103年7月应聘到某工程公司从事人力资源部工作,同年担任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李某在工作中负责该公司的人员聘用、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及保管等工作,某工程公司为李某购买了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的社会保险。
李某于2014年11月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足额购买社保为由与某工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后李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该仲裁委裁决:某工程公司向李某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33652元。
该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认为劳动合同由李某制定,其作为人力资源部的管理人员,负责员工合同的签订,不应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二)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作为人力资源部的主管人员,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和某工程公司的人事管理流程,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和员工劳动合同的起草工作,理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李某未提供证据证明某工程公司拒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无法判断是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不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还是李某在人事管理工作中存在不作为。
故李某要求某工程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无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三)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属于民事制裁措施,并非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制裁的情形为用人单位具有违法行为。
故用人单位只有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因用人单位从事具体活动需由不同分工机构的人员办理,故当劳动者的职责包括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的订立等人事管理事宜时,该劳动者应当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尽到提示、警示、法律说明等应尽之责,该劳动者对自己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更有履职责任。
故此类劳动者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时,除非其有证据证明曾向用人单位提出过订立劳动合同的动议而用人单位拒不订立,否则人民法院对该类劳动者主张的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主张不予支持。
湖南劳动工伤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laodonggongshang)提供邵阳市劳动工伤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热点: 邵阳律师 邵阳律师事务所 邵阳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位 邵阳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 邵阳律师协会 邵阳律师在线咨询 邵阳律师事务所电话 邵阳律师免费咨询 邵阳律师网 邵阳律师排名前十 湘律知识网 邵阳律师事务所 邵阳最厉害刑事辩护律师 邵阳最有名离婚律师 邵阳顶级交通事故律师
“ 山羊智能 ”十年专注助力律师线上营销、办公质量和效率,一心服务律师竟然常忘记毛遂自荐!
认识“ 山羊智能 ”才发现低成本网上营销、高质量、高效率办案的秘密都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