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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声明双方不存在纠纷,是否还能要求双倍工资

发布日期:2024/10/16 阅读量:76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案例介绍:

周某在一家五金制品公司工作了一年多,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017年11月,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签订解除协议书。协议只有简单的几句话:“公司将向周某支付5000元人民币,包括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双方关系终止。除此之外,双方没有其他纠纷。” ”接下来是公司印章和周某的签名以及签署日期。

辞职后,周某的朋友告诉他,如果不签劳动合同,就拿双倍工资。按照周某原来的工资水平计算,双倍工资至少要8万多元。周某闻言,前往原公司索赔。原公司认为双方纠纷已经解决,不同意付款。周某启动劳动争议仲裁。

裁决结果:周某仲裁请求被驳回

原因:认为协议终止有效。根据协议相关条款,双方不再发生任何纠纷,即因无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已得到解决。因此,周某无法再向该公司索要赔偿。

律师声明:放弃赔偿就不能反悔

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不得拒绝签字,劳动者不得声明放弃签字。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即双倍工资)可以免除。虽然协议写得比较笼统,但基本上表明了双方劳动关系终止,不再有任何争议。应理解为包含未签订劳动合同纠纷,故判决正确。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上述案例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处理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的方法。双方仍可通过谈判解决问题。从员工的角度来看,在签订协议时,应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在此基础上权衡是否签订协议。否则一旦签了字,后悔就来不及了。不理解法律规定并不构成违约的理由。

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职责

我们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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