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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小伤工资计算

发布日期:2024/7/7 阅读量:170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1.工伤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缴纳。 无薪裁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损伤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区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因工负伤的职工被评定为伤残等级后,中止其原有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职工因工受伤,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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