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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4/7/30 阅读量:244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危险驾驶罪是国家严禁的犯罪,是比较严重的处罚。危险驾驶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那么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在此,供大家参考。

  危险驾驶罪如何认定?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危险驾驶罪如何认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飙车,情节严重的;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客运,严重超过载客限额或者严重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本罪分为两种情况:

  1。追赶、追赶情节严重的:情节严重,限制追赶、追赶的处罚范围。追赶抢车,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赶、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道,近距离撞向其他车辆的危险驾驶行为。

  2。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2。危险驾驶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视为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项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处罚。刑法。定罪和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和“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并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

  (四)驾驶载客商用机动车的;

  (五)严重拥挤、超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合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合法检查,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诉的;

  (八)其他可能导致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实施检查,构成其他妨害公务罪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罚:多重犯罪。

  4。对被告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判处罚款的,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犯罪态度和悔罪态度,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款数额。 , ETC。

  5。公安机关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对抓获过程、呼气酒精含量检测、血样采集过程进行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6。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的鉴定意见是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血前逃逸的,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接受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诉,在检测呼气酒精含量或者抽取血样前饮酒,检测时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7。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要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侦查、起诉、审判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办理。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节,可以予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押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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