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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属于遗产(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继承范围吗)

发布日期:2023/5/16 阅读量:300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属于遗产(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继承范围吗)

一、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属于遗产

农村当中的宅基地属于特殊的财产,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只有具有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之后,才能取得当地的宅基地,也就是说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取得农村中的宅基地。若允许继承,就会违背土地管理法中关于村民一户一宅的规定,所以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那就不能继承了。

遗赠抚养协议,类是于附条件遗嘱,我国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而且只有本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但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遗产,继承人有权利继承,根据地随房走,继承了房屋也可以当然占有该房屋范围之内的土地。只是由于我国多数地区房产管理部门不为农村宅基上的房屋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是农村宅基地上证明村民房屋所有权的唯一法律凭证。如果今后遇到拆迁,可能只有房屋补偿,没有宅基费给付。

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也就是说,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享有,由家庭成员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只要家庭关系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共同共有关系就存在,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而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没有导致家庭关系的消亡,宅基地使用权由本户其他家庭成员继续共同享有,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另一方面,若该户人员均去世或不再拥有农村集体成员身份,其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所属的农村集体收回。

宅基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是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划拨的。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是由其所有人所有的,所以说房屋可以继承,而宅基地不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使用权,也就是伴随你们的房子,可以随之继承。

宅基地不属于遗产范围,因为所谓遗产是死亡人所有的财产。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国家或集体,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继承人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

国家土地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此可知,宅基地所有权不能继承,但可以继续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还是在村集体,村民不能随意处置宅基地。 所以,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也不是遗产,不能被继承。

不属于。从土地的性质来看,居民享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在使用权人去世之后,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居民本人及其同住亲属死亡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

二、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继承范围吗

国家土地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此可知,宅基地所有权不能继承,但可以继续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还是在村集体,村民不能随意处置宅基地。 所以,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也不是遗产,不能被继承。

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遗赠抚养协议,类是于附条件遗嘱,我国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而且只有本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但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遗产,继承人有权利继承,根据地随房走,继承了房屋也可以当然占有该房屋范围之内的土地。只是由于我国多数地区房产管理部门不为农村宅基上的房屋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是农村宅基地上证明村民房屋所有权的唯一法律凭证。如果今后遇到拆迁,可能只有房屋补偿,没有宅基费给付。

宅基地所有权不可以继续。但是宅基地使用权我认为是可以继承的,对于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继承人可以继承,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必然转移,相当于继承(前提是继承人是本集体组织的成员)。 我国对于宅基地的立法不是很完善,《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继承法》都没有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详细规定,要看的话看地方立法。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 我国的宅基地是合理分配给农村村民建筑房屋的,虽然宅基地不能买卖,但是只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取得。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因此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可以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

享有住房继承权的2113话,可以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5261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 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4102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1653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专房屋取得属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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