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

转载保险合同纠纷 12 个典型案例之十二

发布日期:2023/12/1 阅读量:253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案例 12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某某支公司 VS 黄某某保险纠纷案  裁判主旨  1、依法由死亡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主张死亡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国家机关出具的书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但是有反驳证据足以推翻书证载明的事实的,应认定反驳证据的证明力。

        基本案情  黄某某驾车与行人王某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当场死亡。

      后,黄某某向王某赔偿25万余元。

      保险人以王某并非王某某的近亲属为由拒赔。

      芙蓉区公安分局马坡岭派出所出具书证以证明王某为王某某的孙子。

      经二审查明,王某实为王某某的侄孙。

        审理结果  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王某系王某某的近亲属,驳回保险人拒赔的请求。

      长沙中院二审认定王某并非王某某的近亲属,改判支持保险人拒赔死亡赔偿金的请求,并依法向马坡岭派出所所属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该局在出具此类证明时应以户籍登记载明的内容为依据。

        裁判思路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王某系王某某的侄孙,不属于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也不属于依法应由王某某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无权主张死亡赔偿金。

      但是,王某与王某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王某对王某某负有生老死葬的义务,且黄某某与王某达成的赔偿款中包括了丧葬费,故对于丧葬费部分的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此外,一般情况下,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大于其他书证。

      但是,当事人提出异议且提供了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确认反驳证据的证明力并据此认定事实。

      


湖南婚姻继承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hunyinjicheng)提供邵阳市婚姻继承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