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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山东省海事海商十大典型案例之六

发布日期:2023/12/14 阅读量:176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案例6化学品运抵无人提2007年6月12日,托运人湖南某贸易公司委托承运人某集装箱运输公司承运一批化学品。

      涉案货物于2007年8月25日运抵目的港无人提取。

      湖南某贸易公司向集装箱运输公司出具退运保函。

      因海关扣留,未能及时办理退运。

      后集装箱公司接目的港通知将涉案货物退运至香港。

      货物最终被拍卖,并由此产生相应费用。

      运输公司于2010年7月14日提起诉讼,要求贸易公司承担目的港无人提货的损失及运费损失。

      青岛海事法院驳回集装箱运输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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