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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要找什么部门?土地纠纷找什么部门处

发布日期:2025/3/22 阅读量:27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随着土地价格的上涨,你会看到关于土地的纠纷越来越多。很多人想找专业的单位或部门,帮助他们更好的维权,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土地纠纷应该找什么部门呢?公司会为你详细解释。土地纠纷怎么办
1、土地纠纷,先找村委会调解。如果调整不好,找乡办调解,最后找法院法律解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提起诉讼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土地纠纷解决原则
(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首先由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对行政调解不服的,可以按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解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一方面不准改变土地现状,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影响生产,在有争议的土地上修建建筑物和改变附着物。
(三)历史上已经达成协议或者约定,或者已经制定农村法规和人民协议,并且这些协议、约定不违反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应当予以保留,不合理的部分可以适当调整。
(4)过去因自由占有或横向转让而引起的纠纷,要根据党的现行政策具体分析。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分清党在不同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避免使用简单、武断、笼统的解决办法。
(5)过去因自由占有或横向转移引起的纠纷,应以当前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法规为依据,保护原公社或个人应有的权益。
(6)在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如果不能按照《土地管理法》第5款第13条维持现状,土地管理机关有权指定临时使用者使用,以保护争议土地,争议双方必须服从,不得借口破坏土地及其附属物,或煽动群众闹事,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占用土地。
(七)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参考历史变化和实际运用,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合理合法地解决。
(八)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国家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维护单位或者公民个人的合法使用权。
(九)处理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土地纠纷,应与有关部门协商,正确处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共同管理和利用好土地。
生活中遇到土地纠纷,无法判断对错。当你需要律师的帮助时,你可以来找专业律师进行一对一的咨询。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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