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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国家可以行政拆除吗?

发布日期:2024/12/14 阅读量:72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拆迁关系到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户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是很正常的事。但如果补偿没谈拢,拆迁户不愿意拆迁,要做钉子户,国家可以违法拆迁吗?

  一些拆迁户认为,只要自己不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征收方就不能拆除自己的房屋。实际上,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它忽略了一种合法的拆迁方式——司法拆迁,即使不签协议,征收方还是可以通过司法拆除将拆迁户的房屋合法拆除。

  一、 如何在初期避免司法拆除?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司法拆除指的是房屋征收双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就补偿协议达成一致,征收方依法作出相关补偿决定后,被征收方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并且在拆迁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行政执行的行为。

  由上述司法拆除的定义可知,司法拆除的实施必须要有两个前提,即(1)拆迁期限到期,且被征收方未搬迁;(2)被征收方并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针对征收补偿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因此,若想避免司法拆除,拆迁户要保证自己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两点。

  二、 如果征收方已经申请司法拆除,如何救济?

  如果拆迁户由于消极维权,并没有及时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且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搬迁,此时可能将面临司法拆除。此时我们需要等待法院对司法拆除相关材料的审查结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行政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可知,人民法院在审理司法拆除行为时,需要相关材料审查此征收行为程序是否合法。该规定同时规定了司法拆除不予执行的七项情形。

  在此过程中,拆迁户不要坐以待毙,应当及时联系专业拆迁维权律师。在法院对上述材料和情形进行审查,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现场调查或者组织听证的过程中,专业拆迁律师会根据您在程序性事项中的相关权益阻止拆除行为的发生。

钉子户

  三、 若司法拆除被法院批准,如何救济?

  在司法拆除申请被法院批准后,拆除已经势不可挡,此时拆迁户应当查看其执行是否合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拆除被法院批准后,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拆除执行过程中,拆迁户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相关规定,寻找拆除过程中拆除执行者的违法点。

  综上所述,拆迁户不要认为补偿不合理就一心想做钉子户,钉子户国家也是可以拆除的。拆迁户应当结合具体案情进展,依法实施救济方案,避免司法拆除。建议及时联系专业拆迁律师咨询求助,以免合法权益受损。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曾超超
编辑:侯学飞
法务: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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