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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城中村改造律师-拆迁安置补偿男女不平等合法吗

发布日期:2024/5/12 阅读量:361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平等,任何法律法规办法都不能侵犯女性权益。那么,在征地拆迁中,拆迁安置办法对于男女补偿不一致合法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浙江城中村改造律师-拆迁安置补偿男女不平等合法吗

  浙江宁波李先生的住宅因城中村改造需要拆迁,已经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拆迁补偿约定男社员年满22周岁且在父母有房的基础上可以享受优惠申购30平米的安置房,女社员不能享受优惠。李先生的女儿已满22周岁,因不能享受优惠申购安置房想维权。

  法律规定,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决定,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此,拆迁安置房因性别导致分配不合理的现象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本案中拆迁方和李先生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依法应予以撤销,李先生可以拒绝该补偿协议。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浙江城中村改造律师-拆迁安置补偿男女不平等合法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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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王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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